关于评选铜陵市一中2015年度
“文明学生”的通知
各班级:
学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了更好地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决定进行文明学生评选活动,具体方法是:
一、评比标准见“铜陵市一中文明学生标准”(参阅附件)
二、文明学生申报、评选程序:
1、班主任公布评选条件,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文明学生推荐表”
2、班主任召开班委会、团支部干部会议,对照条件,进行筛选,评选出班级文明学生,确定本班候选人(每班三名),并将推荐表报学校政教处。
3、学校审核批准后,公布文明学生名单,进行表彰并颁发“文明学生荣誉证书”。
三、推荐表上交时间:2015年12年30日前
铜陵一中政教处
2015年12月9日
【附】
铜陵市一中文明学生标准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情趣健康,奋发向上,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二、讲究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市民守则和铜陵市一中学生一日常规。
三、积极参加“学雷锋”、“文明礼仪”、“献爱心”和文明创建活动。
四、遵规守纪,无迟到、早退、旷课等违纪现象,在早读、上课、自习和升旗仪式、两操、集会等集体活动中,表现出良好的组织纪律性。
五、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待人有礼貌,能乐于助人。不歧视后进同学;关心、帮助病残同学。
六、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在值日和卫生劳动中,不怕苦、不怕脏,尽职尽责。
七、语言文明、举止端庄,不说脏话、粗话和低级趣味的语言,不在教室、走廊和公共场所打闹、追逐喧哗。
八、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花草、树木,不在墙壁、门窗、课桌、宣传栏上乱涂乱画。节约水电、节约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