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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开学督查的通知

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

 

铜教督办〔2025〕6号

 

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开学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督学责任区:

为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我市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全、稳定、有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春季开学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检查时间

2月14日—2月28日。

三、督导检查内容

1.校园、培训机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开学前后是否深入开展覆盖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及饮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问题整改情况。各校是否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是专职保安员配备、学校封闭式管理、防冲撞设施组合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建设等,切实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和校园安全巡逻密度,严防校园学生伤害案件发生。是否加强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日常巡查检查,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是否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工作。

2.传染病防控及心理健康管理。是否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校园内重要公共场所的保洁和消毒,保持室内区域的通风换气。是否加强健康教育,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讲培训。是否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复课查验等制度。是否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3.开学工作准备情况。包括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情况,是否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相关要求。是否抓住入学教育有利时机,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开学第一课”活动。开课前教材是否到位。

4.规范办学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间休息时间是否根据要求调整为15分钟,是否上、下午各开设一次大课间体育活动,是否存在随意缩短学生课间活动时长、对学生课间活动设置不必要约束等现象,是否存在课间禁止学生出教室问题。是否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落实每天一节体育课(体育活动课)要求。是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是否存在随意提高教学起点,随意加快教学进度的情况,幼儿园是否存在“小学化”倾向。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是否存在新增大班额。中职学生实习及管理是否规范,中职“三科”是否使用统编教材。

5.“双减”政策落实情况。各中小学校在开学初是否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中考试并排名。是否严控作业总量,落实好学生作业量分层监控机制和作业校内公示制度,优化作业设计,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坚决杜绝机械、无效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是否加强作业指导,建立教师批改作业检查制度,布置的作业做到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是否能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个性化课后服务课程。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增核的绩效工资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各县区是否推进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面应用,是否加强培训机构材料、人员、资金、安全的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监测。

6.规范收费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录进行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中职学校是否存在以校企合作、学生实习、就业等名义收费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7.“群腐集中整治”情况。一是校园餐方面。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学校食材采购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等要求;学校是否采购预制菜和深加工食品;学校食品加工过程是否规范,学校食堂在清洗切配、加工烹饪、备餐供餐、食品留样等方面是否规范管理;学校三防措施是否到位、清洗消毒是否规范;是否建立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制度,是否完善供应商评价与退出机制;学校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学校食堂是否独立建账核算,准确地反映食堂的收支状况,承包食堂营业利润率是否控制在5%以内;学校是否对食堂受托经营方收取租赁费等费用,伙食费收取是否直接缴入受托方账户,未进入学校账户;学校陪餐教师及工勤人员就餐是否缴费;学校食堂公示是否规范,是否将上学期食堂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进行公示。二是教辅材料征订管理方面。学校是否统一征订评议教辅目录外的教辅材料;是否存在一科多辅超量征订情况;是否存在小学一、二年级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现象;学校发放给家长的教辅材料自愿征订单设计是否科学,是否显示各科教辅单价,各科教辅是否单独设置勾选框,是否包含各类课外读物并违规统一征订课外读物。三是其他方面。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校不得为第三方进校园开展商业活动提供服务。

四、督导检查方式

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对照督查内容开展自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督查工作,市直督学责任区做好市直学校的开学督查。市教体局组成督查组开展随机督查和暗访(具体分组见附件1)。

五、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督导检查内容和要求,全面梳理开学各项工作情况,认真组织自查和复查。要突出问题导向,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努力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2.认真督查,注重实效。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督学责任区在实地督查中,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走过场式督查,不得要求学校准备自评报告及不必要的台账资料,避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可以通过听取汇报、校园巡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实际情况,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开展。

3.紧盯问题,督促整改。各督查组、督学责任区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及其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反馈,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4.注重总结,推广经验。请市教体局各督查组认真填写《2025年市教体局春季开学督查情况表》(附件2),于督查结束后报市教体局督导办。请各县(区)、市直督学责任区认真梳理、及时总结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县区、学校好的经验做法,形成春季开学督查报告,于3月7日前报市教体局督导办。

联系电话:2826970;

邮箱:tljdwbgs@163.com。

 

附件:1.2025年市教体局春季开学督查安排表

2.2025年市教体局春季开学督查情况表

 

 

 

2025年2月13日       

 

 

 

 

 

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3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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