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我校,现场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笑气”案,让学生们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禁毒法治教育。庭审中,上诉人高某与原审被告赵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笑气”非法经营牟利。经现场审理,二审维持原判。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件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我校高度重视校园法治教育工作,以庭审进校园的形式,现场审理犯罪“小案件”,搭建法治教育“大课堂”,以司法之翼守护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来源 | 铜陵台 供稿 | 校保卫科 编辑 | 何青青 审核 | 林梅 杨国兵 终审 | 汪小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