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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jwc】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1-26 10:46:05】 【点击率:13131】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皖招考〔20161


有关高等院校,各市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的规定,我院制定了《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
118

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的要求,为确保2016年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编制等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考试院)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命题、考务管理、评阅试卷和录取管理工作。
  
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县级招办网上报名工作,及时传达省考试院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本辖区文化素质考试工作和录取确认工作。
  
承担招生任务的高等职业院校都要成立相应的招生考试组织机构,负责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评分和录取等工作。
   二、报名
   1.报名资格
  
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
   2.
报名时间及办法
   
我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时段为20163110004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院校志愿,可选报多所院校。具体流程见附件1
   三、考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1.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
文化素质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
文化素质考试合格者,中职学校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的要求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2.
测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备注

文化素质考试

3月20日上午

9:00—11:30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3月26日至4月17日

具体时间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3.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考试考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
   “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
   4.
考试组织
   “
文化素质考试考场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试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必须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试实施及相关考务工作按《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皖招考〔201511号)有关规定和附件4执行。
   “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考试(测试)标准和办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测试)。
   5.
试卷的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
   “
文化素质试卷由省考试院指定厂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印制。317日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到考试院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运送、保密和保管工作按照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6.
考试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主考、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要严格规范执行考试纪律。对考试中发生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要求规范执行。
  
各考点须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考生违规事实纪录表》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违规情况告知书》(见附件23)。
   四、评卷
   “文化素质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卷(评分)工作由招生院校组织。
   五、划线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
   “
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各校自行确定。
   六、录取
   1.预录取
  
各招生院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并于419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必须在院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按照省考试院统一的数据标准于425日前上传省考试院备案。
   2.
考生确认
  
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28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201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2.
各招生院校须在2016215日前将学校招生章程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审核。经审核同意备案后的章程方可向社会公布。省考试院将在网站上统一发布学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人才培养收费的项目和依据、招生计划、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实施办法及录取原则、学历证书发放情况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