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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空军招飞局领导来我校进行招飞说明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3-10-11 12:00:00】 【点击率:10196】

        10月10日下午1点,在学校阶梯教室,中国空军招飞局领导来我校进行招飞说明。本次招收中国空军飞行员的条件是: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4年高考成绩预估可以达一本线或一本以上,身体健康并有意参加空军招飞的男生。

    

 

空军招飞工作局南京选拔中心
通知
招南〔2013〕16号
二○一四年空军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初选工作安排
 
各有关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2014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现就做好宣传动员、预选报名和初选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1994年9月1日至1998年9月1日之间出生,参加2014年度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男生,文理科不限。预估高考成绩在本省一本分数线左右,本人自愿,家长支持。往届生不在招生范围。
二、检测时间
2013年10月14日至12月8日,学生在站检测时间为半天,上站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4︰00。各地市具体检测时间见附件1。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宣传动员是提高招飞质量、完成招飞任务的关键环节。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台、报刊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招飞工作的重大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和考生家长支持空军招飞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的党团组织和班主任作用,利用板报、标语、广播及召开班会等方式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激发青年学生报考积极性,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报考空军航空大学;利用空军提供的宣传资料、自荐条件等材料,帮助学生了解空军招飞的有关政策规定、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和需具备的政治、身体、心品、化等条件。
今年,南京选拔中心继续派出宣传人员深入部分重点中学,协助招办、学校开展招飞宣传,请各地市招办积极协调学校,统筹安排好宣传动员日程,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报名推荐。主要由地方招生部门及中学组织实施。报考学生按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基本条件进行自我对照,自愿报名。经班主任推荐后,所在中学对学生文化、学籍及现实表现情况逐一审查,并组织校医对考生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进行把关。符合条件者填写《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正面),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盖章,经县(区)、地市招办审核验收后,作为推荐对象。
(三)设站初选。选拔中心在相关地市设立检测站,各地市招生部门协助初选组选设检测和文化考试场所(体育馆、实验室、大教室等宽敞封闭场所),合理协调各学校学生的上站日程并反馈南京选拔中心组织计划科(电话:025-80875437,邮箱:nkzfjhk@163.com)。
初选合格的学生现场参加英语、数学笔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明显不优以及未参加文化笔试的学生,不得参加下步的检测选拔。
四、学生需带物品
(一)高二期末成绩单(学校大排榜复印件)。
(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三)填写后的《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正面)。
五、几点意见
一要精心筹划,严密组织。完成空军招飞任务是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要以对国家、军队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展开。要及时将招飞检测的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事宜通知学校,防止迟检漏检。各中学要在宣传、告示栏和教室板报内张贴有关招飞资料,校领导要集中毕业班男生进行专题动员。初选组到达前,请地市招办协助联系、安排检测人员食宿,准备好检测场所,检测期间地市招办负责封闭场所,维护检测秩序。
二要掌握标准,慎重取舍。各单位要在充分宣传动员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学籍审查、“五查”摸底和报名推荐工作。要树立大局意识,实事求是,不得限定报名人数,更不能限定参检人数指标。要按照“五查”标准认真把关,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可以先保留准其参加初选,以免造成误淘,确保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明显不行的坚决不送,提高送检质量。各中学要对参检学生有关情况和各项条件,做到心中有数,出具的证明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防止发生问题。
三要明确要求,确保安全。上站前要召集参检学生进行动员教育,明确途中安全、在站纪律等具体要求。同时,请带队上站的领导和老师协助做好学生在站的管理和思想工作,确保参检学生上站愉快,检测顺利,离站安全。
 
附件:1.二○一四年空军招飞初选日程安排
2.二○一四年空军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基本条件
 
 
                     空军招飞工作局南京选拔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选拔 高中生 【飞行学员】 【初选】 通知
抄送:空军招飞局。                   (共印120份)
 承办单位:计划科     联系人:陈华亮     电话:025-80875437
附件1

 
二○一四年空军招飞初选日程安排
 
分阶段
分组
检测站
检 测 组
到达时间
学 生 检 测 时 间
备 注
 
 
镇江
14日下午
15日
 
第一
阶段(10月14-24日)
一组
扬州
16日上午
16日下午-17日上午
 
泰州
17日下午
18日
 
南通
19日上午
19日下午-20日上午
 
无锡
20日下午
21日
 
苏州
22日上午
22日下午-23日上午
 
常州
23日下午
24日
 
二组
淮安
14日下午
15日
 
盐城
16日上午
16日下午-17日上午
 
连云港
17日下午
18日
 
徐州
19日上午
19日下午-21日上午
 
宿迁
21日下午
22日
 
滁州
23日
24日
 
第三阶段
 
青阳
 11月15日下午
11月16日
 
备注
检测时间为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每半天检测量安排80-120人。

 
 
 
 
附件2
二○一四年空军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基本条件
一、身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身高:165—185厘米;
体重:50KG以上;
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0.8(E字表为5.0)以上;
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
色觉:无色盲、色弱;
无文身、刺字。
(二)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上站报名体检
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明显斜视、做过眼睛角膜手术者;
乙肝表面抗原(HBsAg)呈阳性者;
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
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者;
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有口吃(结巴)者;
有梦游症或12岁以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啮不良者。
二、心理品质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三)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
(四)情绪稳定,控制力强;
(五)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
(六)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三、政治条件
(一)本人条件:思想进步,历史清白,忠诚老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志愿献身空军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
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者;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者;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者;参加宗教组织并进行活动者;高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者。
(二)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联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三)报考态度:学生自愿,家长支持。
四、文化条件
高考成绩估分应达到各省(市)2014年一本线左右,考虑到个别学生文化成绩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可在综合审查把关的前提下予以暂留,参加南京选拔中心文化初选考试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将不再保留;所学外语必须是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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