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语委办关于做好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一报一刊征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县区语委办,市直、民办、321学校:
现将省语委办《关于做好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一报一刊征订工作的通知》转发给您,请各级语委办、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国家级、省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本着自愿的原则及时征订。
征订办法和相关事宜直接与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联系,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做好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一报一刊征订工作的通知(皖教语函【2015】9号)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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